一、通知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0~12月份对全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单位发放通知,采取省、市联动的形式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
二、受理
各实验动物许可证拥有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要求将以下材料报所属省辖市科技局:
1、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报告书或实验动物使用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2、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
3、有效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的复印件;
4、从业人员体检记录、上岗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5、实验动物及其饲料、垫料等来源证明;
6、江苏省实验动物设施运行记录本。
三、审核
各省辖市科技局根据要求对本地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各省辖市科技局将审核情况统计汇总报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省辖市科技局上报情况统计、汇总、抽查,形成年检报告上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四、告知
将年检结果通过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省辖市科技局对年检通过的许可证予以通过年检。
五、整改
对年检不合格的许可证设施,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许可证并报科技厅及有关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