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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考试考场纪律
作者:佚名    出处:佚名    浏览次数:13499(2012/5/17)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按规定班次、机房入座待考。
三、考生迟到20分钟后不得入场。
四、考生答题前必须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输入错误者,不能进入考试系统。
五、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准带入教科书和其它任何参考资料,不准将磁盘、光盘等辅助工具带入机房,一经发现,做舞弊处理。
六、考试过程中,不准打开除考试系统外的任何网页或其它共享目录等,不得互借文具或其它任何物品,否则以舞弊论处。
七、考试中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替别人答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八、用于考试的计算机出现故障,考生须举手询问,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考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答卷提交后,考生须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由监考老师记录成绩后按要求结束考试程序,退离考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舞弊者,监考人员如实记录在“考场记录”上,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废。事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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