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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一站、二站:
为加强我省实验动物质量的动态管理,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条〔2000〕57号)和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的要求,现委托你们对已取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部分单位进行抽检。抽检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一站负责实验动物微生物与寄生虫质量抽检,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二站负责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抽检。具体抽检任务见附件。请你们尽快安排,争取在11月10日前完成抽检任务,将有关结果报省动管办、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
本次抽检不得收取检测费用或其他费用。
附件:1 实验动物微生物与寄生虫质量抽检任务单
2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抽检任务单
省动管办
二○○七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