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条〔2000〕057号)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03年1月之后,2006年12月之前获得许可资格的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
二、年检程序
省辖市科技局负责当地有关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省科技厅、省动管办负责年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3月8日至4月6日,各省辖市科技局通知本地区相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年检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检查。4月9日至5月11日,各省辖市科技局依照《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各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实地察看。
(3)年检结果处理。5月14日至5月31日,各省辖市科技局根据检查结果情况,在年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通过年检的许可证加盖年检专用章,对未通过的应通知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各地年检申请表于年检结束后(5月31日之前)报省动管办备案。
(4)抽查。6月1日至6月30日,我办根据各地年检情况,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组织专家抽查,并委托质检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检,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年检材料要求
1、年检申请表。填写应清楚、全面,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许可证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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