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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监所(办)[2006]653号文通知精神,我处组织起草了《兽药生产、检验用SPF鸡(蛋)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兽药生产、检验用SPF鸡(蛋)定点生产企业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与2007年1月2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管理办法及评定标准进行了讨论,现将修订后的“兽药生产、检验用SPF鸡(蛋)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办法及评定标准”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2月27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质量监督处。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八号中国兽药监察所质量监督处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陈光华 谭克龙
电话:010-62103533
电子邮件:jcc@ivdc.gov.cn
传真:010-62103532
附件:
兽药生产、检验用SPF鸡(蛋)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检验用SPF鸡(蛋)的管理,保证兽药生产、检验用原辅材料质量,提高兽药质量水平和检验数据的可靠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