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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动检二站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空气净化领域首次赢得法律胜诉 |
作者:佚名 出处:佚名 浏览次数:8539(200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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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申请并受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与要求,省动检二站对南京华东电子管厂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定做的64台空气净化简易洁净罩进行检测与质量鉴定。省动检二站检测结果绝大部分空气净化简易洁净罩产品不合格,并进行质量分析,是送风口面积小,气流组织不均匀且内外无压差,产品受到外界气流自治影响,造成了尘埃粒子数超标。所做质量分析,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法院发出质量鉴定报告。 空气净化简易洁净罩生产单位对质量鉴定报告不服,2006年9月19日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省动检二站刘年双主任药师、汪岱迪副主任药师作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家与产品生产单位及律师进行法庭产品质量分析辩论。最后法院审定,产品质量鉴定报告是符合GB50073-2001洁净厂房与设计国家标准,鉴定结论是科学的。为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空气净化领域检测首次赢得法律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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