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县(市)科技局、厅直属单位、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科技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早、做实、做细、做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县(市)科技局、厅直属单位、科研院所按照《省科技厅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苏科社发〔2016〕295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切实加强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科社发〔2016〕307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推动领导再重视、责任再落实、措施再深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排查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围绕切实保障生产安全的要求,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落实,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主体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开展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等综合治理,消除消防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三、方法和步骤
(一)方法
厅人事处牵头负责监督厅直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及各县(市)科技局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和本地区科研院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厅条件处负责监督指导科研院所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科研院所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步骤
1、排查整治阶段: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各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的排查,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做到防患于未然。
2、巩固提高阶段。从9月初到年底,厅人事处、条件处、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及各县(市)科技局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消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综合督查,推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措施。
四、其它事项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县(市)科技局的直属单位、厅直属单位、科研院所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17年9月8日前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县(市)科技局的直属单位和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材料报送至当地科技局(科委);厅直属单位报送至厅人事处;部省属科研院所报送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由设区市汇总后报送厅条件处。
联系人: 科技厅人事处 王 军 电话025-86635677
科技厅条件处 凌家俭 电话025-5771534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1、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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