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省实验动物协会发展,不断提高对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顺利开展各项活动,现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会费征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开始征收2017年度的会费。请各会员单位将相关费用于2017年5月31日前汇款至协会账户或直接至协会秘书处(南京市龙蟠路175号)现场交纳。
一、会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缴费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
账 号:32001597336052503681;
开户行:南京建行城东支行;
行 号:105301000894;
联系人:陈春燕
联系电话:025-85485866
邮 箱:85485879@163.com
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
2017年4月6日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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