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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协会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作者:佚名    出处:佚名    浏览次数:4903(2017/4/6)
 

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省实验动物协会发展,不断提高对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顺利开展各项活动,现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会费征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开始征收2017年度的会费。请各会员单位将相关费用于2017年5月31日前汇款至协会账户或直接至协会秘书处(南京市龙蟠路175号)现场交纳。

    一、会费标准:

    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缴费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

    账   号:32001597336052503681;

    开户行:南京建行城东支行;

    行   号:105301000894;

    联系人:陈春燕

    联系电话:025-85485866

    邮   箱:85485879@163.com


 


 

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

2017年4月6日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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