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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有效期满重新申请的通知”(苏科条〔2006〕395号)的规定,凡申请清洁级以上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的单位,其屏障环境设施管理或应用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未经专业培训的,验收时将不予通过。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到期换发的通知”(苏动管办〔2005〕008号)规定:凡从业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一直从事实验动物工作满5年的岗位证书到期人员,可以参加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统一换发岗位证书。岗位证书期满未换的人员,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工作。
为提升我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屏障环境设施应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受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定于2007年3月30日——4月8日在扬州和南通举办“江苏省实验动物屏障环境设施管理培训暨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期满换发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实验动物协会
二、承办单位:扬州大学、南通大学
三、培训对象:从事实验动物屏障环境设施管理或应用人员、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期满且年龄符合规定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我省实验动物工作概况、实验动物学基本概念、政策法规;
2、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屏障设施的建设、屏障设施的主要设备;
3、屏障设施运行前的准备及环境检测、屏障设施的运行管理;
4、环境因素对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影响;
5、屏障设施内实验动物的饲养与管理,IVC的使用与管理;
6、实际环境基本技能操作学习。
五、培训时间
1、参加屏障环境设施管理培训的人员:
2007年3月30日 14:00——18:00 报到(扬州大学田园宾馆)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