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科技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1988),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我们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